各市州经信委,有关重点产业园区,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发挥港湘互补优势,深化和扩大智能制造产业交流和合作,我省拟于2015年6月初在香港举办湖南(香港)投资贸易洽谈周(以下简称“港洽周”)及湖南(香港)智能制造产业合作推介会。根据省“港洽周”组委会安排,省经信委负责“港洽周”工业分团组织和承办湖南(香港)智能制造产业合作推介会。现就项目征集等前期筹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围绕推进制造业产品智能化、装备智能化、生产过程智能化、管理和服务智能化,重点在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3D打印)、高档数控机床、自动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智能产品、智能仪器仪表与试验设备、成套智能制造设备、智能控制技术系统集成、智能服务等领域,认真征集、筛选、推荐项目。通过“港洽周”及推介会,发布一批项目、洽谈一批项目、签约一批项目。
各市州经信委、有关重点产业园区、有关企业要抓紧进行项目调查摸底,组织撰写项目简介,每个项目材料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内容包括企业名称、企业所在地、主要产品和2014年生产经营情况、项目主要内容及投资规模、实施年限、合作方式、联系人等基本情况和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各市州经信委、有关重点产业园区对项目资料进行审核后,由市州经信委将《项目简介表》(见附件1)、《签约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发布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等三个表及电子版于4月30日之前统一报省经信委投资规划处。
二、客商邀请:各市州经信委、有关重点产业园区要对本区域相关企业在智能制造领域与香港的合作交流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组织企业提出邀请出席“港洽周”活动和推介会的客商名单,同时遴选出“港洽周”期间需要省领导拜访、会见、座谈的重要客商建议名单。各市州经信委将邀请客商名单资料(见附件4)于5月15日之前统一报省经信委投资规划处。
三、组团安排
(一)组团原则:以项目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突出优势项目,突出智能制造产业核心企业,突出签约的项目单位和客商有意向的项目单位。因名额限制,无实质性合作项目的企业、无企业的产业园区和市州经信委不安排参团。
(二)团员构成:工业分团由部分智能制造产业核心企业、部分重点产业园区和部分市州经信委负责人组成。所有参团代表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几点要求
举办“港洽周”湖南(香港)智能制造产业合作推介会,是进一步深化与香港的经贸合作,推动我省企业“走出去”,加快我省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的重大机遇。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市州经信委要组织相关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提前做好项目征集和客商邀请等前期筹备工作。
(一)各市州经信委、有关重点产业园区要高度重视,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确定一名联络员。请各市州经信委、有关重点产业园区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见附件5)于3月16日前报省经信委推新处,有关重点产业园区将名单同时报市经信委。
(二)要提前谋划、抓好项目征集和客商邀请等筹备工作。省经信委根据各市州、产业园区、企业项目征集和客商邀请情况,提出工业分团组团名额分配方案。
(三)根据机构改革方案,省经信委对外交流合作职能调整到委推新处。本次活动组织工作由省经信委推新处牵头,投资规划处、装备处等参加。项目及客商相关事宜由投资处规划处负责,工业分团组团、会务组织由推新处、装备处负责。
省经信委推新处联系人:易慧 周碧蓉 联系电话兼传真:0731—88955426 邮箱:tx82212875@163.com
省经信委投资处联系人:彭景 联系电话:0731—88955435
邮箱:abc2212144@126.com
省经信委装备处联系人:李寿文 联系电话:0731—88955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