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和《湖南省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奖励细则》有关规定,现就2015年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奖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2014年新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且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企业;新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且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企业;新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且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企业;新获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省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且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企业。
2、2014年新认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新认定设在企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
3、2014年发明专利新获得国家专利金奖和国家专利优秀奖并在省内转化的企业。
4、2014年新承担并完成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国际、国家标准制订的牵头单位。
5、2014年新认定并投入运行的国家质量检测中心和国家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要求。申报项目必须与各项目单位(指经有关省直单位、各市州、各省直管县汇总的申请战略性新兴产业奖励项目的企业、单位,及直接申报的有关省直及中央在湘企业、单位)所获奖励密切相关,且是已开工的在建项目。
2、申报程序要求。有关省直部门,各市州、省直管县经(工)信委(局)、财政局汇总并初审本部门、本地区奖励项目后向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行文申请奖励,其中市州、省直管县项目需经(工)信委(局)、财政局联合行文,省直管县项目抄送上级市经信委、财政局。省属及中央在湘企业、单位直接行文向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申请奖励。
3、上报文件要求。
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纸质版材料:
(1)纸质版资金申请文件;
(2)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奖励项目汇总表(附件1);
(3)奖励类项目佐证材料(例如某单位2014年新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则需提供落款时间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的获奖文件,或文件明确为2014年度的奖励项目作为佐证。可提供复印件);
上述纸质文件一式4份(分别报省经信委3份、省财政厅1份),同时报送《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奖励项目汇总表》电子版。
4、网上资料要求。项目单位需编制《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奖励项目申请报告》(附件2),并同时上传佐证资料等相关附件。资金申请报告及附件资料电子版必须在3月15日前通过《湖南省“四千工程”项目库管理系统》中的《专项资金申报系统》(网址:http://61.187.56.42:8080/sqgc/login.xhtml)或《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20.168.30.70:28889/
mainPage.jsp)填报并提交。
三、申报时间
各单位上报的纸质文件必须于3月15日前送达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过时不予受理。项目资料网上填报工作也需同步完成,否则不予安排支持。
省经信委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邮编:410005;联系人:肖晨晖;电话:0731-88955357;电子邮件:abc2212144@126.com。
省财政厅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邮编:410015;联系人:刘天学;电话:0731-85165299;电子邮件:zxy176@163.com。
《湖南省“四千工程”项目库管理系统》使用咨询请致电0731-88922633。
《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使用咨询请致电0731-85165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