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近期国务院领导专门批示,加大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力度,切实查处典型案件,采取坚决措施遏制非法开采、生产、交易。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12号)关于“地方政府对本地区稀土行业管理负总责”的要求,经稀有金属部际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研究,国务院八部门决定联合开展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函》(工信部联原函〔2014〕443号)和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湖南省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方案》(附件),请各相关市(州)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相关部门,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函告省经信委。
附件:湖南省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项行动方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鲜松 0731-88955381;384143056@qq.com) 正文描绘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