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经信委、省直管县市经信局、各有关担保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运营情况的监测,推动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和不断完善,从今年7月份开始,建立和完善担保机构业务信息季度和年度报送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对象和报送内容
报送对象为取得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规范运营,开展中小企业担保业务,以中小微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内容为担保机构开展中小微企业服务的基本情况。
二、信息报送要求
担保机构于每季度后的15日前(分别为1月15日、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通过“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以下简称信息报送系统)向省经信委报送担保机构运营情况。各担保机构每年1月份填报的上一年年报数据,将作为取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资格的重要依据。前一季度的数据如未按时填报,将不能填报下一季度数据。特殊情况,由省中小企业信用与担保协会(以下简称省担保协会)出具说明,才能继续填报。省担保协会负责信息报送系统的管理和维护,指导担保机构按时做好信息报送并做好信息汇总工作,各市州经信委、省直管县市经信局要对担保机构所填报信息认真审核,确保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三、信息报送系统和报送人员
担保机构登陆“湖南融资担保网”(http://www.hnrzdb.com),在首页点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按照信息报送系统内容认真填写,及时上报。为做好这项工作,请各市州经信委、省直管县市经信局确定专人负责,各担保机构要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和一名副总经理。相关人员名单于7月20日前报我委。
联系人:省经信委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 何军 孙丹
联系电话:88955536 QQ邮箱:575519146@qq.com
联系人:省担保协会 欧阳旭
联系电话:88641798 13548645191
电子邮箱:oyx5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