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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技术业务用房建设使用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5-09 13:25:02

  一、全面暂停项目审批。在严禁申报审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项目建设(含新建、扩建、改建、购置,下同)基础上,专项整治期间,全省一律暂停各类技术业务用房项目申报审批(已列入国家规划、有中央专项支持渠道的项目除外)。

  二、全面暂停项目建设。凡属办公用房项目或变相建设、搭车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包括以房地产、写字楼、“政务中心”、“市民中心”等名义变相建设的办公用房),一律停止建设;已审批但未开工或已在建的各类技术业务用房项目,凡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或建设资金来源违规(包括挪用专项资金、违规举债、集资、摊派、接受赞助或捐赠、施工方垫资、PPP、民间投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开发等模式建设)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未按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或权限审批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

  三、全面暂停搬迁使用。对已建成未搬迁的办公用房(含变相建设和搭车建设)、各类技术业务用房,一律暂停搬迁。

  四、超标使用办公用房一律整改到位。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凡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标的,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周内,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应采取“以大换小”“人员调配”“整合办公”等方式为主,不能简单进行“工程隔离”,防止造成新的浪费。

  五、强化监督问责。由省纪委、省监委和省委督查室牵头,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暗访督查。逾期未整改到位或违反本通知精神的,一律依纪依规予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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