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44号)规定,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其实施细则,紧紧围绕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省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按照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6﹞41号)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现结合我委实际,就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以下措施:
一、推进政务活动信息公开。以委门户网站、《经信快报》、经信画报、电子显示屏等为载体,全面准确公开和及时更新委重大政务活动、重要会议等信息,宣传和展示经信系统各项工作,接受公众监督。
二、推进稳增长调结构和制造强省建设等政策措施及工作信息公开。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围绕推进制造强省建设、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调动企业参与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积极性。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时,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及时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积极主动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
三、推进淘汰落后产能信息公开。我委涉及去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产能置换等方面工作信息及时通过委门户网站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在去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产能置换方案等工作中,将相关工作情况及时与省淘汰落后产能与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进行沟通,做好信息通报。
四、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工作。遵守《湖南省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规范》相关规定,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对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委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信箱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委门户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制定发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通过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及其他有关媒介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五、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在委门户网站设立财政信息公开专栏,按要求及时公开委机关及相关委属单位年度财政预算和决算报告。对委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申报通知事先进行公开,对委管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结果及分配结果按程序进行公示,对委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推进机构及人事信息公开。通过委门户网站公开我委及内设机构职能职责、领导分工等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委机关干部任免、公务员选调、相关委属单位公开招聘、全省经济系列职称评审等有关信息公开工作。
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计划举行新闻发布会,对事关全省工业和信息化以及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主动发布新闻信息,由委主要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进行权威解读。在委门户网站开设互动交流专栏和“主任信箱”,并对“主任信箱”来信及时予以回复,回应公众关切的热点焦点问题。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按照省人大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协提案委的有关要求,对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及答复在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实行全文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