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现状
(一)“十二五”时期主要成绩
“十二五”期间,全省各级档案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档案工作步入了新阶段,档案事业在档案法治建设、档案资源建设、档案开发利用与服务、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安全保管、档案基础工作拓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1.档案事业发展步入法治化轨道。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在2014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省档案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有关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以及省直有关部门档案管理规章相继出台。
2.档案资源规模处于全国先进行列。截止“十二五”末,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达2139.4万卷(册),比“十一五”末增长20.91%,馆藏总量居全国第二。馆藏档案门类进一步丰富,尤其是公务礼品档案、名人名家书画档案、领导干部公务档案等取得了明显进展。
3.档案利用服务成效显著。馆藏档案鉴定开放力度不断加大,截止“十二五”末,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共开放档案全宗18417个,开放档案750.3万卷。2012年在全国率先取消档案利用收费,共为利用者减轻负担约3000万元。档案利用服务更加高效,电话预约、网络查询成为常见方式,党委政府惠民政策汇编成为宣传党和政府政策的有力手段。
4.档案信息开发利用向更高层次迈进。档案信息开发向更深层次迈进,“十二五”期间,全省公开出版编研资料159种,5021万字。编辑出版了《湖湘档案图典》系列丛书中的《湖南省国家档案馆珍藏概览》和《湖南省档案馆馆藏铜器铭文拓片集录》,既宣传了档案工作,又充分展示了档案文化的魅力;建设洞庭湖档案专题数据库,为湖南建设好洞庭湖生态经济圈,融入长江经济带提供数据支撑;开展纪念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参观展览人数突破百万人次。充分展现了档案工作在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提升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5.档案信息化建设开局良好。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在“十二五”期间,积极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部分市县在信息化服务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6.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十二五”期间,中央和全省各级财政安排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专项经费3942万元,实施抢救和保护项目229个。截止“十二五”末,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共抢救重点62.1万卷(件),完成重点档案抢救总量的88.84%。
7.档案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建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舍42家,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筑面积超23万平方米,档案馆安全防灾能力进一步加强,馆库功能布局更加合理。
8.基层档案工作体系初步形成。全省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注重加强基层档案室建设和农村(社区)档案室建设。“十二五”期间,全省共审核通过216 家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特级档案室,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档案工作全国示范点4个、省级示范点29个。
(二)面临挑战和存在的问题
随着开放政府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传统档案学理论和档案工作的技术、方法、管理模式受到深刻影响,如何更加直接的对接国家战略任务,更好地发挥档案工作在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基础作用;如何适应社会多样性需求,全方位拓展档案工作领域,改进档案服务,等等,正日益成为档案工作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
我省档案工作在发展中,也存在一些现实问题:一是社会档案意识和档案法治意识还亟待提高,档案工作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档案信息化建设起步晚,地区间发展不平衡,部分市县尚处于起步阶段。三是档案资源结构单一,文书档案占比较大,照片、声像等载体档案不够丰富。四是档案利用服务主动性不够,没有及时发掘社会热点和群众需求,服务目标不够明确。五是档案安全管理风险意识不强,存在档案安全保密风险漏洞。六是档案人才队伍流动性不强,工作积极性有待提升,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这些都制约了档案工作的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继续实施“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安全第一”战略,以依法治档为基础,以档案信息化建设为核心,以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建立健全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服务体系、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为民务实高效的档案行政管理体系为目标,将档案部门建设成为为党委政府提供定向式服务、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信息沟通、开展普及型社会化教育的重要场所,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在服务“四个全面”总体战略布局、传承中华民族文化传统中的重要作用,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做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引领。坚持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激发创新主体活力,不断推进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让创新在全系统蔚然成风。
——坚持法治为基。依法治档是档案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快完善高效、严谨、有力的档案法治体系,全面提升档案法治治理能力和水平。
——坚持开放带动。开放是档案工作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深层次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积极构建档案走向社会、百姓走进档案的发展新格局。
——坚持共享惠民。坚持为民、惠民的共享发展理念,以适应社会需求多样性来改进档案工作,把全体群众充分分享档案事业发展红利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服务为先。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满足社会各方面对档案信息的需求利用,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服务。
(三)发展目标
档案事业发展逐渐适应新的档案工作领域、新的档案存储载体、新的档案信息传播手段、新的档案保护技术,档案工作在创新发展中实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深度开发档案资源。加快档案开放利用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整合共享档案信息,建设重点档案专题资源库,档案利用服务更加便捷普惠;充分发挥重点档案开发利用的龙头带动作用,强化全民的文化认同、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
——确保国家档案资源日益丰富。加强基层档案工作建设,依法管理档案资源,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实现应归尽归,应收尽收;档案资源更加齐全完整、丰富多元。
——全力推进档案管理信息化。全面推进档案资源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利用网络化;创新档案信息化管理模式,加快与信息社会融合,实现跨地区、部门数据共享并主动向社会开放政务数据资源。
——强化档案安全保障。全面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档案安全保管的基本条件;加强档案安全保密机制建设,全面提升档案网络和信息系统风险管理能力。
——严格依法行政。不断完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强化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档案行政执法行为,为档案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档案利用服务
1.加强档案鉴定开放和目录整合工作。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馆藏档案鉴定开放的各项制度,建立档案数字化鉴定平台,提升档案开放鉴定队伍专业水平,依法、科学、规范开展鉴定开放工作。到2020年末,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完成馆藏1990年以前档案的鉴定开放任务。建设馆藏明清档案目录中心、民国档案目录中心、革命历史档案目录中心,渐次融入国家重点档案资源共享平台。开展散存在民间或保存在其他机构的国家重点档案目录采集工作,建立非馆藏国家重点档案信息数据库。及时向社会开放可公开档案目录。
2.坚持档案信息有效开发。充分利用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档案资料,按照《洞庭湖档案>系列编研项目规划》安排,完成《洞庭湖档案》系列丛书的编研工作,在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经济建设与综合治理等方面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各地也要积极围绕如武陵山片区扶贫开发、长江经济带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档案信息开发,服务经济建设。加强各部门各单位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的、涉及民生的政策性、法规性、公益性、服务性文件资料的收集,按年度编制本地区惠民政策汇编,服务广大群众。加强馆藏档案信息资源深度开发,加强档案文化产品生产,继续编纂出版《湖湘档案图典》。深入开展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创建活动。到2020年末,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都应建成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都应有常设展览。 省档案馆利用馆藏档案资源,编辑出版编研资料20种,举办5个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展览。
3.开展重要档案专题数据库建设。建设重要档案专题数据库,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科学选题。指导、督促、接收好散存在各部门各单位的相关档案,丰富专题档案内容。针对不同的专题数据库形式制定全省统一的数据库标引体系和数据文件结构,确保专题数据库的规范性、标准性和可共享性。“十三五”期间,将重点建设洞庭湖档案数据库、全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数据库、常德细菌战档案数据库、省内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数据库、湖南红色档案数据库、湖南抗日档案数据库等。
4.发挥重点档案开发利用的龙头带动作用。发挥国家重点档案智库功能,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回应重大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问题关切。涉及国家利益、濒危社会记忆等方面的档案资源开发和征集实现全省性统筹,统一开展重大专题档案深层次研究。建立档案文献遗产项目库。结合建国70周年、湖南和平解放70周年等重大节庆和时事热点,举办和制作一批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正确历史观、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展览和视频,充分发挥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职能。到2020年末,每个国家综合档案馆都应建立特藏档案陈列。
(二)档案资源建设
5.加强档案常规接收。落实国家档案局9号令,扩大档案接收范围,拓展进馆档案门类,依法接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到期档案,坚决消除到期档案移交空白单位,坚决消除档案到期不移交现象。加强对党和国家领导人来本地区视察检查工作、重要外宾来本地区访问、本地区党政领导参加重要公务活动等形成的各种载体档案的收集,继续做好公务礼品档案的接收。县级综合档案馆全面铺开农业农村档案的接收工作,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社区档案一并纳入国家档案资源体系。到2020年末,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总量争取突破2300万卷。省档案馆馆藏突破100万卷。
6.做好特殊档案的征集采集。加强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特优产品、山水名胜、名人名家等特色档案资源征集。加强口述档案的采集。继续做好名人书画档案和海内外涉湘档案的征集。继续推动湖南省图片中心建设。档案部门直接参与本地区重点工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文件资料采集。继续加强散存在社会上的具有保存价值的重要档案资料的征集工作。围绕重大历史事件,积极开展口述记忆档案的采集。
7.加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10号令,完成国有企业文书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备案工作,积极指导有条件的民营企业编制文书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做好重点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技改项目档案工作分级管理和服务,档案专项验收率达100%。积极指导新机构、新社会组织建档。加强农村、社区等基层组织档案管理,到2020年末,创建500个档案工作示范社区和5000个档案工作示范村。培育家庭建档示范户,到2020年末,创建1500个家庭建档示范户,每个县市区不得少于10个。
(三)档案信息化建设
8.构建档案大数据体系。建立数字数据归档制度,及时将各单位各部门在职能活动中产生的各种形式、各种内容的数字数据收集进馆,实现政府部门公共服务的多方数据采集和汇聚。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开展数据归档工作。结合惠民信息工程实施和智慧城市建设,整合部门档案馆、专业档案馆的数据资源,将档案数据资源网络融入国家大数据平台。优先整理医疗卫生、社保就业、资源环境、新兴产业、农业农村、科技创新等数据资源,有条件的地区在2017年底前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并主动向社会开放馆藏政务数据资源。
9.抓好信息化基础工作。加快数字档案馆和数字档案室建设,到2020年末,全省30%的综合档案馆通过国家级数字档案馆测试,10%的数字档案馆建成“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全省各级综合档案馆目录数据100%实现数字化,优先将濒危档案、重点档案和重要民生档案全文数字化。省档案馆每年新增300万页馆藏档案数字化全文,市级综合档案馆每年新增100万页馆藏档案数字化全文,县级综合档案馆每年新增50万页馆藏档案数字化全文。规范电子档案收集,依托党政机关内部工作网,全面部署馆室一体化和电子档案在线移交系统,到2020年末,各地区全部实现电子档案在线归档,在线或离线移交。从2017年起,全省各级综合档案馆接收档案时必须同步接收纸质档案数字化副本。
10.加快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充实馆藏档案检索内容,统一标准规范,建立快速准确的馆内自助查询系统和远程在线查询系统。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目录数据向省档案馆集中,2018年底前实现全省性档案目录数据资源共享。档案全文数据实现分布式共享,实现异地查档、跨馆出证。
(四)档案安全保障
11.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到2019年底,纳入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的106个县级综合档案馆新馆建设面积为447279m2,改、扩建面积25273m2,计划总投资8.97亿元。严格每个建设项目监管,采取事前图纸审查,事中专项督查,事后功能验收等方式,确保项目开工率100%,如期如质完成中央下达的指标任务。鼓励条件成熟的市州积极新建和改扩建。新建档案馆必须严格按照《档案馆建设标准》建设。
12.努力建设省级国家重点档案环境保护与研究中心。不断改善档案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档案异地异质备份库。继续加强与湘潭大学等高校的联系,在重点档案修裱、去酸、数字化、仿真复制等方面进行科研和技术创新。加强重点档案保护人才队伍建设。省档案馆充分依托现有仿真复制设备,在2020年前将省档案馆建成省级国家重点档案环境保护与研究中心。
13.确保档案实体安全与信息安全。严格落实档案“九防”措施,2020年前,县级以上国家综合档案馆全部安装视频监控、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温湿度自控系统。建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安全保密防护体系,推进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省档案馆达到等保三级以上,市县两级综合档案馆全部实现等保二级以上目标。建设全省档案数据备份中心。涉密档案和重要档案数字化存储介质必须通过公安或保密部门的认证和检验,档案信息实现分级管理,确保不泄密。健全档案安全保密责任制,全面落实档案安全保密一把手责任制。建立完善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开展经常性档案安全应急演练和全员档案安全教育。建立完善数字化工作安全保密制度,对数字化工作全程进行视频监控和有效监管。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都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明确对口备份保管单位,及时将馆藏重要档案进行异地异质备份保管。
(五)依法行政
14.完善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档案执法行为。2017年前,全省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动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建立执法出示证件、告知、调查、回避、时效、听证、行政救济等制度,规范执法过程。推进档案行政执法标准化、精细化。推行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保障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执法的震慑力和公信力。建立执法案卷评审制度,建立档案行政执法和档案违法行为惩处信息库,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15.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打击档案管理违纪违法行为。各级档案行政执法机关每年度在本辖区范围内查处不少于3起有影响的重大档案违法违纪案件,每年查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结案率100%。落实归档工作年度检查制度,有计划对各单位各部门归档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结合工作实际,有重点的开展档案管理专项抽查,及时发现管理漏洞,减少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执行《湖南省档案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严肃追究档案管理违法违纪案件行为人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进一步重视,切实解决档案工作发展进程中的瓶颈问题。要把档案事业发展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定发展目标和重点,纳入政府绩效评估。各级各部门要科学编制“十三五”期间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健全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建设内容落到实处。
(二)加大投入。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规划协调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里提出加大对档案事业投入的有关意见,重点加强对县级以上国家综合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档案信息化建设经费的支持。科学合理核定档案工作经费,加强对档案项目经费的审计督查和绩效考核。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培养教育,在2020年前档案系统全部人员实现党校轮训。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网络学院、自主选学等在职学习,鼓励参加学历提升教育,到2020年前,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达30%以上。加强档案干部队伍专业知识教育,编制全省统一的档案岗位培训教材,严格档案培训教师资格管理。全省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培训专(兼)职档案人员每年不少于2000人次。到2020年前,实现业务人员占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比达80%。
(四)推动档案工作创新发展。创新档案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加强档案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的建设,改革《档案时空》杂志办刊技术手段,实现期刊转型发展,使档案信息宣传更加便捷高效。加强档案科研能力,挖掘和培育优秀科研成果,提高档案科研成果转化效率和推广应用,使科研更好地服务档案事业发展。积极开展档案学会活动,积极开展档案学术交流与合作,繁荣和发展档案行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