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状与形势
(一)现状。
1.基础设施逐步改善。省电子政务外网基本建成,省、市州、县市区外网联通率达到100%,70%县市区延伸到乡镇(街道)一级,外网平台承载了26个中央到省市、14个省到市州、县市区的纵向应用,共有48个省直单位通过省政务外网统一互联网出口;电子认证和密钥管理基础设施基本建成;省政务外网数据中心初步具备了为省本级政务部门部分业务系统运行提供支撑的能力,部分市州云计算中心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
2.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取得进展。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已经建成,面向业务、部门共享和公共服务的应用平台基本形成;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已收集了全省近90万家法人单位数据,为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在线服务;依托省公安系统户籍人口基础数据库搭建了人口基础信息库基本框架;部门业务数据库建设成效明显;市州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在人口、法人和空间地理等基础信息库的应用上取得进展,建设了部分具有本地特色的政务数据资源。
3.应用系统建设成效明显。一是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提升。全省政府网站体系基本形成,按照统一入口、上下联动、相互衔接的模式建设了省、市、县三级近4000家政府网站,充分发挥了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采用统一平台、集中部署的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全面提升了全省网上政务服务的能力,2015年办件数超过1500万件。社保、医疗、教育、民生等领域信息化建设一直处于全国先进水平。医疗卫生信息化基本实现"数字医疗、信息卫生、健康湖南"的目标。基于"三通两平台"和"湘教云"的教育信息化重点建设工程推进了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二是政府决策服务能力加强。全省统一的电子公文传输系统、信息报送系统基本建成,大多数省直部门已建成以部门业务为核心的办公和业务支撑系统,"金财工程"建成覆盖财政核心业务的预算管理、国库支付管理、非税收入管理等多个系统,省级应急指挥平台大幅提升了省委、省政府的应急指挥能力,宏观经济监测预测预警系统为全省宏观经济管理部门提供了科学、客观、快捷的数据查询和辅助决策支持平台。三是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各市州网格化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快速推进,促进了服务的精细化和管理的科学化。全省14个市州的数字城管实现了对城市的全方位监控,数字城市管理模式作用明显。"天网工程"全面推进,建设了视频监控信息采集、视频智能检索及视频研判系统,部分市州通过整合政府部门视频及社会视频监控资源建设视频共享平台。四是市场监管信息化系统不断完善。"金信"一期、"金质"一期基本建成,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提高了市场竞争的效率。税务系统已建成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网络,覆盖全省税务机关,地税大集中业务系统等核心业务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网上办税厅、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等便民服务系统应用效果良好。工商部门建成全省数据大集中的市场主体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有效实现企业信用监管,极大提高了市场监管效能和水平。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融合了行政审批、动态监管、信息上报、信用评估等功能,动态监管进一步强化。
"十二五"期间,我省电子政务建设取得较好成绩,但仍存在顶层设计相对滞后、基础设施建设集约化程度不高、数据资源利用与共享不足、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业务协同亟待加强、标准规范有待完善、信息安全防护体系不够健全等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发展形势。
1.电子政务发展面临新机遇。国家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和各级政府深化改革的契机将有力推动电子政务的发展,陆续出台了电子政务协调发展、大数据发展纲要、云计算创新发展、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和公共数据共享等相关政策文件,把电子政务作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电子政务已成为推动各级政府深化改革的有力抓手。
2.电子政务建设期待新模式。"十三五"时期,电子政务建设模式将由政府单一投资建设向政府投资与社会投资相互融合的新模式转变。新模式通过以租代建、BOT、PPP、运维外包等手段,发挥市场活力和服务优势,在网络基础设施、政务云计算中心、政务大数据平台等领域积极稳妥地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参与政务信息化建设积极性,推动电子政务持续健康发展。
3.信息技术发展引入新动力。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等为代表的全球信息技术革命风起云涌,深刻改变了信息化发展的技术环境及条件,为电子政务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云计算技术将为政府在节约资源、减少重复建设、汇聚信息、提升效率等方面提供基础保障;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将创新政府社会管理方式,推进精细化管理、科学化决策和智慧化服务。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围绕"一带一部"战略,促进"三量齐升",推进"五化同步"发展。以需求为导向,加快以公众和企业为核心的电子政务系统建设,优化面向社会公众和市场的服务,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大程度利企便民;以资源整合为基础,加强顶层设计、共建基础设施、减少重复建设,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以创新发展为动力,从政府供给侧提高现代治理能力,从社会需求侧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以体系建设为依托,强化网络安全保障,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加强电子政务的顶层设计,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避免重复建设和低效投入,提高现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集约化水平。
整合资源,共享开放。充分整合现有的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和应用系统,实现有效整合、分类管理和有序利用,促进数据共享,推进数据开放,使有限的资源发挥较大的效益。
需求主导,突出实效。围绕政府履职需求和服务人民群众需要,注重支撑政府部门履行职能、提高政务效能、有效解决社会问题,提升电子政务的支撑作用和应用实效。
注重创新,协调发展。注重政府治理创新和公共服务创新,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法治环境,加强规划、建设和运维的统筹管理,促进电子政务全面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面建成统一规范的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和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为电子政务应用稳定、可靠、安全运行提供保障;电子政务基础资源集约建设、整合共享全面推进,重复投资、资源浪费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基础设施利用率大幅提升;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建设效果显著,公共服务和政府治理信息化体系基本建成;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取得较大进展并初具规模,全面支撑政府部门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和分析应用,政务大数据平台基本建成;电子政务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到"十三五"期末,我省电子政务整体发展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基础设施全面提升。电子政务外网完成升级改造,省、市、县、乡镇四级实现100%联通,社区和村按需接入;按需建成省、市两级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基本满足全省政务部门非涉密业务计算资源、存储资源、数据库服务和备份服务需求。
--基础资源整合共享成效明显。各部门业务专网分别向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迁移,专网整合迁移达到95%;省、市州、县市区各级人民政府原则上按照一级政府一个互联网出口实现整合,省、市两级部门整合率达到95%,县市区达到100%;建成省、市两级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省级云平台部门整合率达70%,市州云平台部门整合率达80%。基本完成政府网站整合,省、市两级部门整合率达95%,县市区达100%。
--应用系统协同推进。建设纵横联动、协同治理、信息共享、关联组合的政务应用工程,省、市两级政务部门主要业务信息化覆盖率达到100%,全省政务应用指数达到85%,新建应用系统80%以上支持业务协同,服务政府决策和管理的信息化能力明显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网上运行全面普及,移动政务应用全面推行。
--数据资源利用大幅提升。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建成电子证照、社会信用等基础数据库和宏观经济、文化资源、政务服务等主题数据库;建成各级数据共享平台、数据开放平台、政务大数据平台和一批大数据示范应用;公共数据开放单位覆盖率超过90%,数据共享率超过70%,数据开放率超过50%;数据上移集中、服务下延格局基本形成,全省政务信息资源体系基本建立。
--安全保障显著增强。政务外网等级保护全面推进,重要信息系统完成安全测评和整改,云安全、移动安全措施进一步强化,建成统一的基于国产密码算法的安全服务平台、安全运营中心和网络信任体系,电子政务安全防护体系基本形成。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一)加快基础设施集约建设。加强政务网络、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的统筹规划和集约建设,形成全省统一、安全可靠的电子政务网络和互通共享的省市两级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各级政务部门依托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和统一云平台开展电子政务应用。
1.全面升级改造电子政务外网。优化升级、提质改造电子政务外网。全面提升网络承载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重点建设省级平台和省市县三级节点,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全面覆盖,政务部门全面接入,社区和村按需连通,满足各级政务部门履行职能需求,为面向公众、服务民生的业务应用系统以及国家基础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提供支持。
2.建设统一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创新建设和运维模式,集约建设省、市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应用云计算技术整合改造已建应用系统。省级平台采用"两地三中心"架构,在省移动机房建设云计算中心、省政府机关二院建设同城双活中心,在长沙市以外的市州设置为省市两级数据中心提供服务的异地数据灾备中心;市州按需建设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坚持需求导向,集约建设,严格控制规模;县市区要充分利用省、市两级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开展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应用,原则上不单独建设云计算中心。
3.推进基础平台资源整合共享。加快基础平台资源的整合共享,根据部门业务需求和不增新量、解决存量、分类分批、先易后难的原则,推进部门机房、专网、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和基础软件的整合。部门专网和业务信息系统根据涉密情况及复杂程度分批向省电子政务内网、外网迁移;原则上,秘密、机密级的涉密业务信息系统部署在电子政务内网上,非涉密的业务信息系统部署在电子政务外网上;按照一级政府一个互联网统一出口的基本原则,逐步取消部门独立互联网出口,通过电子政务外网统一出口与互联网连接;各级政府部门网站原则上都应整合到同级政府门户网站;机房规模小、运维和安全得不到保障的部门非涉密机房,逐步整合到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机房;政务部门的非涉密应用系统,要逐步迁移到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进行统一管理;新建应用系统,原则上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非涉密业务数据库可以依托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建设或备份,逐步建成基于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的政务信息资源和应用系统汇聚中心,提升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的使用效率。
(二)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原则,从社会需求侧加强公共服务创新,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4.提升政府网站群服务能力。进一步推动省、市、县政府网站整合,建设统一网站群,围绕建设法治型政府、创新型政府、廉洁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把握"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新要求,充分体现移动互联网的新需求,提升政务公开、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情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政府网站服务保障和运行维护保障,开展绩效评估和考核,将政府网站打造成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5.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按照"一号一窗一网"要求,建设全省统一入口、整体联动、部门协同、数据互通、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和全省统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全部事项全流程动态监督;积极推进平台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延伸,统筹实体服务中心、基层服务点的信息化建设,形成网上服务与实体服务、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新型政府服务模式,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
6.建设12345公共服务和投诉举报统一系统。紧紧围绕公众、企业消费投诉、经济违法和行政效能投诉及公共服务的诉求,整合优化各职能部门的投诉举报系统功能,统筹热线电话、网络投诉、微信微博、APP等投诉渠道,实现全省 "一点投诉、全网流转、快速响应"和"统一接听、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的目标。
7.提升社会保障信息化能力。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信息资源库和相关业务系统向省级集中,实现跨业务、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数据备份,积极实施"互联网+人社"行动,促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才服务等工作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建立线上线下服务畅通、联动服务能力较强的一体化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依托人口基础信息库,扩充人力资源相关信息,构建湖南省人力资源数据库,实现省域内"同省、同库、同人",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应用和决策分析支持。
8.提升基本民生信息化水平。加快民政民生大数据开发应用与开放公开,整合建设全省基本民生综合业务信息系统,实现全省基本民生业务"一站式"办理。创新"互联网+"基本民生模式,服务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助力精准脱贫攻坚,强化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实现"互联网+"基本民生的深度融合和无缝连接。
9.推进医疗健康服务信息化进展。推进健康医疗数据共享与开放,整合全员人口、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例数据库。加快实施互联互通工程,连通各级卫生信息平台、业务信息系统和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联共享。开展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实施"互联网+健康医疗"行动计划,加快推进远程诊疗平台建设,开展远程诊疗、移动医疗等便民服务。普及居民健康卡,实现跨地区、跨机构看病就医"一卡通"。
10.加快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与网络教学环境全覆盖,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服务基本满足信息化教学需求和个性化学习需求,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建成城乡一体化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共享体系,推进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教育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创新发展。
(三)强化政府现代治理能力。从政府供给侧加强政务治理创新,强化信息技术的支撑能力,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努力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能力。
11.建设完善信用信息系统。以省级数据共享平台为基础,以"信用湖南"网站为展示窗口,整合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要产品追溯平台、知识产权交易与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信用信息、市场主体的基本身份信息、资质信息,政府部门在行使职能过程中掌握的相关信息,逐步推进政务、司法、社会征信信息的采集,建设全省统一信用信息数据库和综合应用系统。
12.建设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工商、税务、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价格等部门监管与服务的协同联动,提高商事服务便捷化。支撑五证合一、证照分离、消费维权等业务创新,实现与省信用信息数据库的有效对接,推进综合执法和大数据监管,形成跨区域跨部门的市场监管协同执法系统,有效对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高放管并重、宽进严管的事中事后监管能力,释放企业创新与市场竞争活力,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13.建设房地产市场监管工程。以房地产项目监管为主线,统筹规划设计、房屋征收、施工许可、开发交易、市场租赁、物业管理等信息采集应用,初步形成有效的省、市、县三级监管体系和数据共享机制,实现对房地产企业及各类房地产业务的动态监管。
14.建设旅游文化综合监管工程。加强对旅游风景区、文化旅游区、乡村旅游景区进行全方位的展示和信息服务,为市民、游客提供集虚拟旅游体验、在线购物、文化创意为一体的综合性配套服务。建设智慧景点景区,加强旅游文化监管,建立全省基于北斗导航和移动通信大数据为基础的旅游监管服务系统和全省旅游监督指挥中心。
15.提升"智慧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生态环保大数据平台,实现各种环境要素的信息共享。建设环境质量信息管理与发布平台、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平台、环境技术服务系统和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加强污染源排放清单、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等基础数据管理,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开展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环境违法投诉举报、第三方环保工程需求对接及技术交易等服务。
16.建设水利水资源大数据监管服务工程。利用先进的系统分析、遥测技术、计算机通信及网络技术、大数据技术、地理信息技术和现代水资源管理专业模型,建成覆盖流域或区域的湖南水利云大数据服务平台, 实现对自然水循环和社会水循环所有环节的及时、全面、准确监测,构建覆盖水利信息监测、水利工程管理、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水环境管理等业务的智慧化应用。
17.建设公共安全统一监控工程。充分利用物联网、移动互联、遥感遥测、视频监控、导航定位等数据和技术,建设食品安全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基础综合服务管理等系统;加强气象、洪涝、干旱、地震、地质等自然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应急能力建设,建设公共安全统一监控系统,加强系统间的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切实增强社会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18.打造综合治理网格化信息系统。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创新管理、创新服务,统筹规划,整合资源,逐步建成覆盖全省的以网格为单元,以社区(村)为核心的基层数据采集体系、社会服务体系、信息共享体系和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建立综合集成、共享互通的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和基础数据库。
19.建设统一协同办公平台。建设服务各级各部门的安全协同办公、移动办公和即时通讯系统,进行非涉密公文管理、电子档案管理、信息共享和行政事务管理,实现与网上办事服务系统的无缝对接,与各级各部门已建系统的对接,推动跨层级、跨部门业务协同。
20.建设统一绩效管理信息系统。采用现代管理理念和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省、安全可靠的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决策、执行、监督、评价、改进于一体,具备数据采集、信息交换共享、过程监管、统计报表、大数据分析、领导决策服务等多项功能,支持PC、Pad、手机等多种展示方式,全面提升全省各级各部门绩效管理水平。
(四)加快推动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开放。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落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提升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利用、共享能力,建立政务信息资源体系,释放数字红利。
21.建设和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库。根据数据上移、服务下延、数据集中、资源汇聚的原则,加快全省政务信息资源库建设,逐步实现业务应用与数据管理分离,推进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开放。加快基础数据库、主题数据库、开放数据库的汇聚共享,推进全省人口基础数据库、法人基础数据库的升级,完善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共享服务体系,建设电子证照、社会信用等基础数据库和宏观经济、文化资源、政务服务等主题数据库,建设部门业务数据库集中备份中心,建成全省政务信息资源库,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
22.建设电子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建设省级统筹、部门互连、市州互通的电子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共享平台包括内网、外网两个部分。共享平台(内网)应按照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要求,依托省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管理;共享平台(外网)应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相关制度和要求,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各部门建设的跨部门共享信息业务信息系统,必须通过各级共享平台实施信息共享。
23.建设电子政务数据开放平台。在依法加强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的前提下,建设全省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构建统一的数据开放服务门户,提供数据注册、集中发布、便捷检索、统计分析、多样接口、安全存储等功能。结合社会公众需求,重点开放信用、交通、医疗、卫生计生、就业、社保、地理、文化、教育、科技、自然资源、农业、环境、安监、质量、统计、气象、企业登记等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的可机读数据集,搭建统一的政府数据开放门户,提升开放数据的数量、质量、时效性和易用性,促进公共数据的有效利用和深度开发,带动社会创新和经济增长。
(五)促进政务大数据应用发展。依托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和政务信息资源体系,建设政务大数据平台,支撑政务数据采集、治理、存储、转换、共享、处理、开放、智能分析和应用,支持互联网数据、企业公共数据等海量数据的采集存储和分析应用。
24.经济运行大数据决策支撑。整合信用、财政、金融、税收、农业、统计、进出口、资源环境、产品质量、劳动就业、商事登记等数据资源,融合关联电信、电力等行业数据和互联网数据,实现对经济运行更为准确的监测、分析、预测、预警,提高决策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时效性。
25.市场监管大数据应用。分析政府、企业、社会三方对市场服务、监管的需求及企业的共性、个性化服务需要,梳理政府部门在注册登记、市场准入、公共资源交易、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投资、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认证认可、融资担保、税收征缴、进出口、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成果转化、人力资源、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监管数据,汇聚形成市场监管专题数据库,融合互联网和企业数据,建立市场监管数据仓库,依托政务大数据平台的智能分析工具,开展各类主题分析建模和应用,实现精准管理的信息化监管模式,减少执法资源的浪费,全面提高监管效能,提升政府决策和风险防范能力。
26.交通旅游大数据应用。开展交通、公安、气象、安监、地震、测绘等跨部门、跨地域数据融合。建立综合交通服务大数据平台,提升协同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积极吸引社会优质资源,利用交通大数据开展出行信息服务、交通诱导等增值服务。整合我省旅游相关部门、旅游景区、旅游企业等信息资源,构建全省旅游信息数据库,与基础数据库及交通、公安、医疗等系统互联互通,构建科学化、智能化的旅游数据分析系统,提升旅游管理服务水平,促进旅游消费和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27.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依托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农业农村数据资源库,建立基层数据采集机制,加强农业环境与资源、农业生产、农业市场和农业管理等领域的数据采集,通过统一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与基础数据库及相关部门系统互联互通,充分融合互联网相关信息,推进农业资源要素数据的集聚利用,采用大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和分析挖掘技术,提升农业部门预测预警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
28.精准扶贫及基本民生大数据应用。推进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应用,依托系统开展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动态调整和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实现对扶贫开发业务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整合各部门、各行业相关民生数据,通过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技术,实现精准扶贫大数据的信息共享和交换,推动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的 "三位一体"的扶贫大格局。通过贫困数据统计监测,实现对贫困对象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的动态管理,增强帮扶措施的科学性,为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决策支撑。
29.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推进健康医疗行业治理大数据应用。加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评估监测,加强居民健康状况等重要数据精准统计和预测评价,有力支撑健康湖南建设规划和决策。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健全对医疗、药品、耗材等收入构成及变化趋势的监测机制,助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推进健康医疗临床和科研大数据应用,充分利用优势资源,提升医学科研及应用效能,推动智慧医疗发展。推进公共卫生大数据应用。推进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和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全面提升公共卫生监测评估和决策管理能力。
(六)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和发展。按照国家要求,结合国家智慧城市建设、信息惠民、下一代互联网等试点,理清城市发展的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突出城市发展定位、战略定位和功能定位,统筹基础设施、应用承载、资源开发、安全保障等项目建设,推进市州、县市区智慧城市建设,建设市州级电子政务云和政务大数据平台,构建公共服务体系,打造城市管理平台,重点开展民生服务、政务服务、公共安全、市场监管、智能交通、智能安防、环境管理等领域的应用。
(七)构建电子政务安全防护体系。按照政务外网等级保护的总体要求,健全网络信息安全防护体系,立足自主可控,加强网络平台、数据中心、重要信息系统、重要数据的安全防护能力,做好全方位安全保障工作。建立并落实各类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终端安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等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推进国产密码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充分考虑政务云平台、政务大数据、"互联网+"应用等新技术的安全防护、检测和响应措施,强化云环境下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开放等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安全边界,建立基于国产软硬件的云计算安全服务平台和安全运营中心。
(八)完善电子政务标准规范。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围绕发展目标,建设全省电子政务的总体、技术、数据、业务应用、管理、服务和安全的标准规范体系,修订完善电子政务已有标准,加快制定政务数据共享协议、政务数据开放协议和政务数据存储规范等标准,研究制定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在电子政务应用中的技术规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宏观指导,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和协调推进。电子政务内网由省委办公厅牵头协调,电子政务外网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协调。在省党政系统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下,设立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委机要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全省电子政务发展规划、计划和重大政策措施,决定重大事项和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工作小组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协调推进电子政务发展规划、项目建设、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各市州可参照省电子政务建设的管理体制加强对本级电子政务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规范项目建设。加强对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的审核。充分利用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及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的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和公共软件,各部门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按需使用。省直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的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申请,属电子政务外网的,由工作小组进行审核,属电子政务内网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审核,对符合建设规划要求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由省发改委立项审批,立项审批后由省财政厅对项目资金进行审核,再报领导小组批准后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市州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审批可参照执行。其他新建工程要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交换共享。对涉及多级多部门应用的软件项目,原则上采用集中式开发、集约化建设。对涉及中央统一部署、事关重大改革或省委、省人民政府已决策必须立即实施,以及不宜由企业投资的电子政务项目,按省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审批程序审批。
(三)扩充资金渠道。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和运行维护资金投入,统筹电子政务建设资金使用。加强政府需求与企业服务对接,鼓励政务部门购买社会化专业服务,大力推广政企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信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等电子政务建设,建立服务外包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实现政府主导实施、社会广泛参与,推进电子政务全面协调发展。积极承接国家的试点示范工程,争取国家支持。
(四)提升自身能力。结合实际情况,推进电子政务人才队伍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人才使用激励机制,合理使用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建设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保证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和使用的长远发展。各级领导干部要学网、懂网、用网,强化政府工作人员信息化意识,提高其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加强公务员信息化培训交流,将提升信息化能力纳入公务员培训体系。
(五)抓好督促落实。建立健全电子政务"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创新机制,狠抓规划落实。建立电子政务建设应用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年度检查与绩效评估,加大电子政务工作考核力度,切实发挥绩效评估的导向作用。广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引导电子政务健康发展,确保"十三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有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