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城市由省级财政、住建部门联合申报。试点城市应在城市重点区域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将供水、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燃气、排水等管线集中铺设,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解决“马路拉链”问题,促进城市空间集约化利用。试点城市管廊建设应统筹考虑新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建设里程应达到规划开发、改造片区道路的一定比例,至少3类管线入廊。试点城市按3年滚动预算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另行印发。
选择试点城市将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对申报城市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城市将组织公开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