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加强农村群众出行集中的国省道、县乡道的管控力度,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从4月1日起至7月9日在全省开展为期一百天的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百日集中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以农村群众出行集中的国省道、县乡道为重点整治道路;以庙会、赶集、赶圩、民俗活动期间为重点整治时段;以摩托车、短途客车、校车、面包车以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为重点整治车辆;以未戴头盔、超员载客、违法载人、人货混装、无牌无证、酒后驾驶、醉酒驾驶为重点整治违法。
集中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集中整治力量,组织执法小分队,深入城郊结合部、农村集市等摩托车出行率高的重点区域以及婚丧嫁娶、民俗民风节日、集体外出活动等重点时段,开展以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三无”、酒驾、逾期未检验、违反规定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整治行动,实现摩托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明显提升、无牌无证摩托车大幅减少、涉摩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的工作目标。
集中整治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要采取流动巡逻与固定岗勤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加强7座以上公路客运车辆特别是短途客运车辆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客车超员违法行为。对公路客运车辆超员载客,要严格进行处罚,不消除违法行为坚决不放行;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要依法处罚到位。要综合采取定点测速、流动测速等手段,严查客车超速违法行为。要联合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对客运企业开展突击检查,对不履行客运车辆动态监控职责、内部安全管理不到位、制度不落实的企业,一律依法按上限处罚,督促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
集中整治校车交通违法。要会同当地教育、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全面了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要在4月30日前,对所有校车及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按照交通违法“清零”的要求,责令其限期处理到位。要加强学校门口、乡村路口等重点路段及学生上、放学等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进一步加强路检路查,及时查纠校车超员、使用“黑校车”、非法改装和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等突出违法行为。发现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并存在严重超员、严重超速问题的,一律按照危险驾驶罪依法立案侦查。
集中整治面包车交通违法。各市州交警支队、大队要从机关抽调人员组成执法小分队,严查农村面包车超员、非法运输、人货混装等交通违法行为。要依靠乡镇政府,协调农机监理部门、农村派出所,充分发动“两站两员”,每村组织劝导队,严把出村口、出镇口和集市口,及时纠正和劝阻面包车交通违法行为。要在面包车车身醒目位置,粘贴或喷涂核载人数,提示超员违法,注明举报电话。
集中整治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交通违法。要守住农村庙会、赶集、赶圩、民俗活动等关键时间节点,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
记者 王诗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