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41元,比上年增长9.3%,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月22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发布2018年湖南民生调查数据,去年,全省居民增收快、就业稳、消费旺,生活水平持续提高。
据发布,我省四大区域居民收入全部实现较快增长,长株潭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达到39274元,同比增长8.6%;洞庭湖地区、湘南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2928元、23391元,同比增速均在9%以上;大湘西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偏低,不足2万元,但增速高达10.3%,“领跑”四大区域。
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城镇,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698元,同比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93元,同比增长8.9%,尤其是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更快,全省51个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285元,同比增长11.0%。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进一步缩小。
增收较快与就业形势稳定密不可分,2018年全省城镇调查失业率为4.9%,城镇失业人员平均失业时间、就业时间不充分人员比重较上年双双下降。
收入增长带动消费更旺。2018年,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808元,同比增长9.6%。食品烟酒等生存型支出增幅不大,而医疗保健、居住、交通通信等改善型支出提速明显。
此外,去年农业生产在结构优化中稳定发展,全年粮食总产量604.6亿斤,连续五年保持在600亿斤以上;年末大型养殖户生猪存栏量加快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