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调整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1669号)、《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预算内及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和资金投资计划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8]52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中南大学科技园(湖南)发展有限公司中南大学科技园研发总部项目进行调整,并对调整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18年10月12日—16日)。在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内容真实性、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况,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发改委提出反馈意见,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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