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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水治理项目2016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分解方案的公示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6-12-21 11:25:30
  2016年国家安排我省四水治理项目总投资8.5亿元其中中央预算投资4亿元,地方配套4.5亿元经与省水利厅协商,制定了2016年四水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分解下达方案根据省发改委政府投资项目公开制度有关规定,现将分解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安排原则   

  1、前期具备需在2013年审定的可研报告范围内项目,可研和初设已完成批复

  2、切块安排将2016年四水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切块到市州,由各市州分解到具体项目其中省直管县项目计划单列。

  3、奖优罚劣2015年未开工和2014年未完工项目县原则上不予安排。所有安排项目必须确保及时开工年底前中央投资预算内计划完成率达到80%以上。

  4、确保重点优先安排续建项目、拆迁任务少地方积极性高项目。

  5、确保整体项目安排要尽量集中,要以保护圈为单位进行安排在第一个项目投资未能安排满的情况下,不得安排第二个项目以此类推。

  二、分解公式

  市州(省直管县)年度投资额=市州(省直管县)系数K*中央预算内安排我省年度总投资额

  其中市州系数K=60%K1+40%K2。

  K1为各市州已批复项目投资占全省已批复项目投资比例

  K2为各市州2015年四水治理项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考核评分占比

  三、安排情况

  湘西州由于初设批复项目投资已安排完毕无其它项目储备,所以暂停2016年投资安排省直管县中,蓝山县、宜章县由于未纳入2013年可研范围所以在四水治理投资计划安排中不予考虑;耒阳市由于无项目初设批复文件安化县、新化县由于2014年已安排投资项目尚未完成,所以暂停2016年投资安排

  四、公示期

  本次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16年7月13日—15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真实性、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况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发改委提出反馈意见,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改委农经处  

  联 系 人:赵 伟 0731-89991587 

  0731-89991007(传真) 

  hnfgwnjc@126.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湘府路8号省发改委农经处(邮编 410004) 

  附件:1、湖南省2016年度四水治理安排方案系数K2评分表

  2、湖南省2016年度四水治理安排方案系数K评分表(含中央预算内投资分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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