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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首大学大田湾校区医药实验训练大楼项目代建合同备案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2-05 10:17:47
吉首大学、湖南格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你们的《代建合同备案申请报告》、备案申请表、项目代建合同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1号)和《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合同审查备案办法》(湘发改代建[2015]192号)要求,对吉首大学大田湾校区医药实验训练大楼建设项目代建合同予以备案,合同自备案之日起正式生效,并就后续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项目为吉首大学大田湾校区医药实验训练大楼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代建,工期控制目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止为780日(日历日)(含雨雪天气),代建服务费综合优惠率20%,。
       二、合同的履行。项目代建合同备案后,请尽快启动项目建设,代建单位在代建周期内承担建设单位的权利与责任,代行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职责,项目使用单位履行监督、协调和配合职责。双方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共同努力,协同配合,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遇有争议,应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依据代建合同相关约定协商解决,或提请我委协调。
       三、合同的补充与修改。已经备案的代建合同原则上不得擅自修改,遇有合同条款界定不明或存在疑义的,可咨询我委进行解释。确有需要补充或修改合同条款的,应签订补充协议,并提前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委。
       四、合同实施情况的监督。项目实施期间,请代建单位于每月5日前向我委报送代建工作月报,介绍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的重要节点,如初步设计评审、初步设计概算审核、项目开工、重大变更或概算调整审查、项目竣工验收及交付等环节实施时,应提前向我委通报。我委将适时组织对项目的监督检查,请予支持配合。
       五、项目推进服务。对涉及项目建设、合同履约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你们可随时向我委反映,我委将积极提供服务、帮助协调解决。
       六、项目后评价。项目代建工作完成后,我委将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代建单位履约情况进行后评价,后评价结果将记入项目代建单位的监管记录。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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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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