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力都商务置业有限公司力都大厦建设项目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长沙力都商务置业有限公司提出的力都大厦建设项目单体变更申请,现将规划内容公示如下:
本公示期限从2018年6月8日至2018年6月19日。在项目现场及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www.cetz.gov.cn)进行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长沙市城乡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批后管理责任单位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