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同意蓝山大桥等八个风电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08-19 09:31:22
9月25日,我委以湘发改能源〔2014〕941号文《关于同意蓝山大桥等八个风电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同意蓝山大桥与塔峰、衡东坳家台、零陵梁山岐、溆浦紫荆山二期、岳麓莲花、宁乡龙田、江华白芒营等八个风电场开展前期工作。该批八个项目场址区域50-80米高度风速达5.5-6.33米/秒,风功能密度188-276瓦/平方米,基本具备建设风电场的资源条件。项目建设规模暂按 5-10万千瓦考虑。
承办处室:能源局
联系方式:0731-8999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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