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319、S109浏阳集里至蕉溪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湘发改基础〔2016〕499号
长沙市发改委:
报来“关于审批《G319、S109浏阳集里至蕉溪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长发改[2016]73号)以及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函[2016]247号、长沙市国土资源局长国土资预审字[2016]45号、省环保厅湘环评[2016]35号、省住建厅建规(选)字第430000201600036号、省发改委湘发改环资备字[2016]0047号、湖南天智交通建设技术有限公司湘交咨询字[2016]39号等材料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区域公路路网结构,改善浏阳市交通运输条件,加快建设浏阳对接长沙的快速干道,拓展浏阳发展空间,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同意建设G319、S109浏阳集里至蕉溪公路。
二、本项目起于浏阳市集里(G354与道吾山路平交处),往西北经七条巷、陈家冲,在蕉溪村下穿大浏高速公路,经梁家桥,止于蕉溪乡茶香园,与老G319和浏阳蕉溪岭至黄花机场公路相接,路线全长16.63公里。全线共设置道吾、沙德河、蕉溪3处互通式立交。
三、本项目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8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四、本项目由浏阳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担任项目法人,负责该项目的筹资、建设和管理。
五、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15328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除国省补助资金外,其余全部由长沙市和浏阳市筹措解决。
六、本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大设备、材料采购,由项目法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委托公开招标方式。
七、请据此开展下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并进一步优化设计,以节省投资。请督促项目业主进一步落实资金来源,在建设期间加强环境保护,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和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特此批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