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首张排至社塘坡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湘发改基础〔2016〕501号
湘西州发改委:
报来“关于审批吉首张排至社塘坡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州发改呈[2016]161号)以及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办函[2015]787号、省国土资源厅湘国土资预审字[2016]10号、省环保厅湘环评[2016]36号、省住建厅建规(选)字第430000201600040号、省发改委湘发改环资备字[2015]443号、湖南天智交通建设技术有限公司湘交咨询字[2015]067号等材料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区域公路路网结构,改善吉首市交通运输条件,构建公铁联运综合交通网络,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推动当地资源开发,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同意建设吉首张排至社塘坡公路。
二、本项目起于吉首市河西镇张排,与G319线相接,往西经立新、联合、双塘、廖家冲、三层坡、棒棒坳,止于社塘坡。路线全长24.72公里,其中完全利用永吉高速公路吉首西连接线1.73公里,实际建设里程22.99公里。
三、本项目起点至立新段6公里、廖家冲至终点段4.69公里(合计10.69公里,不含完全利用段),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5米;立新至廖家冲段12.3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1.5米。本项目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四、本项目由吉首同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项目法人,负责该项目的筹资、建设和管理。
五、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4821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除国省补助资金外,其余全部由湘西州和吉首市筹措解决。
六、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大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请据此开展下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并进一步优化设计,以节省投资。请督促项目业主进一步落实资金来源,在建设期间加强环境保护,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和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特此批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