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石鼓区民政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审批衡阳市石鼓区中心敬老院项目的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等相关部门审查意见等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建设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衡阳市石鼓区中心敬老院。
二、项目概况: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我市老年人口数量也呈现增长较快增长的态势,全市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约121万人,占全市总人口数量的16.5%,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根据《综合社会福利院建设标准》,每千老年人口需配置19-23张养护床位,而目前我市实际已建成各类养老服务场所983所、床位20516张,折合每千老年人约17张床位,与建设标准存在一定差距。为缓解社会福利服务供求矛盾,推进衡阳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根据市民政、规划、国土等部门和石鼓区政府的审查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衡阳市石鼓区中心敬老院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衡阳市石鼓区民政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石鼓区黄沙湾街道青石村。
四、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200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共设置床位208张,共建设两栋三层房屋,其中1号楼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设置床位112张;2号楼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设置床位96张,配套建设亲水平台、休闲广场、鱼塘、果林、菜园等老年人活动场所及附属设施。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9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2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83万元,预备费用76万元。资金来源为石鼓财政负责筹集。
七、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八、招标事项:项目施工、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监理应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九、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节约能源法》的要求,落实节能措施,改进、加强节能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十、此项目投资概算须在初步设计后报我委审批,方可开展下阶段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