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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株洲市滨江商业广场周边建筑及火车头广场景观照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9-02-22 13:09:36
       一、项目业主。同意株洲市灯饰管理处作为项目业主,组织实施株洲市滨江商业广场周边建筑及火车头广场景观照明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天元区株洲大桥西桥头。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株洲市建筑设计院(含厦华小区)、联谊小区(含主楼、6栋副楼)、太阳宫阳光幼稚园、株洲市妇联、金城大厦、鼎城大厦、芙蓉兴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4栋家属楼)、潘多拉Club、西苑宾馆(含西苑小区2栋居民楼)、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火车头广场绿化带等12处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亮化提质改造。

       四、项目建设工期。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015.75万元,其中工程费907.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9.52万元,预备费48.37万元。资金来源为市本级财政515.75万元、天元区财政500万元。

       六、项目招投标。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投标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其它事项。
       1. 项目实施前需严格按照《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履行审批程序。
       2. 项目实施须根据本批复进行限额设计,并严格按批复内容组织施工,施工建设不得超出批复范围和批复标准。
       3. 项目业主必须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项目有关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实施。
       4. 项目业主应加强项目投资控制,防范、化解项目风险,杜绝工程领域腐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切实做好项目维稳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全面完工。
       5. 如需对本批复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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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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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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