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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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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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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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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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领域
改 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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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点推进经济领域7大改革。(1)国企改革,研究制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加快剥离“三供一业”等企业办社会职能,重点推进华菱、湘电、中联重科、华天集团等9家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2)投融资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我省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强政银企社合作,发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3)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全口径预算分配、绩效考评、债务预算管理和风险防控机制,编制省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债务预算中期规划。(4)价格机制改革,出台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意见,适时推进电力、天然气等价格改革,适当提高污水处理收费,理顺医疗服务价格。(5)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改革,6月底前完成市县交易平台整合,年底前完成交易事项全部进场,推进招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6)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省级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申报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7)公车改革,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党政机关车改,适时启动事业单位车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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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项制定工作方案。在一季度之前,按重点领域改革任务逐项提出实施具体路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改革任务时间表、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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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定期调度机制。由牵头单位按照试点示范、全面铺开的进展情况,对改革任务实行每季度一调度,定期通报改革进展情况,确保改革措施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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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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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创新
驱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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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造创新平台。加快建设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以及国家、省和企业创新平台。推进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力争国家、省和企业创新平台超过4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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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培育创新主体。围绕市场主体、企业主体、科研院所主体,积极推进创新企业百强工程实施,布局一批国家和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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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力推进“双创”工作。围绕农民工、大学生、科技人员、企业职工等4个主体,积极推进专业空间、网络平台和企业内部众创,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结合新型城镇化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力争5个项目全部纳入第一批国家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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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构建创新生态。完善创新体制、机制,构建创新体系、文化,实行企业技术需求和科技成果转化清单制度,深化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改革,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创新沙龙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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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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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产业
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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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育一批支柱产业。每个领域重点选择3-5个支柱产业,按照“一个产业、一个政策、一批龙头企业”原则,逐一提出方案,推进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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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培育一批龙头企业。落实制造强省建设“1274”行动计划。发展12个重点产业,实施7大专项行动,打造4大标志性工程,力争形成1至2家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成30个区域性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成一批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和智能制造示范车间,培育1000家省级“专精特新”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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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培育一批知名品牌。积极培育国际品牌、国内品牌、省内品牌,制定品牌发展规划,增加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做好商标注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工作,创新营销模式,完善品牌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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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培育一批职业人才。围绕企业家、工匠、创新型人才,实施企业家培养工程,推进企业科技创业创新团队支持计划,搭建高等院校、知名企业联合培训平台,通过多种途径组织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员进修培训。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推进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建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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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培育一批集聚平台。依托国家级新区、经开区、高新区,综合保税区、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园区,配套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一批规模大、集中度高、竞争力强的特色产业基地和产业集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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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理布局产业。制定出台重点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园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实现差异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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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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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有效
投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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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基础设施投资。推进基础设施 “4+1”建设。升级交通网、能源网、水利网、信息网等“4张网”,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地上、地下以及功能型配套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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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扩大产业投资。突出产业链、创新链、服务链“三链”融合。抓好一批龙头、一个产业、一条链、一大项目群,实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等重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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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突出生态环境治理。加强“一江一湖一区多点”生态建设。积极推进湘江、洞庭湖以及长株潭两型试验区重点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加强山水林田湖、生态示范区等多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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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社会民生投资。加大社会民生投资。加大“两房两棚”、“两供两治”建设,推进56万套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建设。解决农村地区水、电、路、气、讯等“最后一公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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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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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型
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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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围绕“十三五”期间提高10个百分点的目标任务,实行总体宽松、差别引导的城镇落户政策,推行居住证制度,推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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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推进城市群建设。对接长江中游城市群,加快建设环长株潭城市群,形成环境同治、产业互补、交通互通、服务共享,提高城市群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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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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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型
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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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快中心城市提质升级。统筹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等融资渠道,加强中心城市路网、绿道、地下综合管廊、城市综合停车场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地上设施承载功能、地下设施配套功能和环境治理、教育医疗等公共设施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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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快县城和特色镇改造升级。推进津澧、芷江、郴资桂、益沅桃、邵阳东部城镇群等新型城镇化建设,抓好省际边界口子镇和产镇融合特色镇建设,做强镇域经济,建设宜居宜业现代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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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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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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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推进“一带一路”。实施“一带一路”三年行动方案,加快与国家发改委签订实施部省合作协议,加快布局一批跨国产业转移基地,重点推动86个重大项目的启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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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面对接长江经济带。重点建设“一区一群一廊(洞庭湖生态经济区、长江中游城市群、长岳经济走廊)”。制定出台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方案,落实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打通长江沿线省市区黄金水道,构建旅游、物流等产业转移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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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加强湘粤(港澳)、湘赣、湘黔、湘桂区域合作,制定合作发展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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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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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生态
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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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安全。推进湘资沅澧“四水”治理工程、衡邵干旱走廊治理工程等34个重点项目,加快湘江治理和保护一号工程、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10大重点工程和5大专项行动建设,实施工业园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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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修复。推进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等37个重点项目,突出以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为重点,加快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老工业基地搬迁改造、采煤沉陷区治理、危化品企业搬迁等污染土壤修复。协调推进清水塘、竹埠港等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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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气清洁。推进长株潭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煤电节能改造升级等9个重点项目,提高长株潭绿心等区域项目准入环保标准,加大现有钢铁、煤电等企业升级改造力度,加强农作物秸秆、扬尘污染、汽车尾气等污染点源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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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林绿化。推进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等24个重点项目,实施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计划和湘江流域退耕还林、还湿试点。组织实施城步国家森林公园体制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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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脱贫
攻坚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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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推进“五个一批”。编制专项规划,实施发展生产、易地搬迁、生态补偿、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兜底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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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武陵山、罗霄山2大片区脱贫工程。编制出台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十三五”省级实施规划,协调实施加快连片特困地区产业发展工作方案,推进大湘西地区12条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建设、茶叶产业公共品牌建设及优质矿泉水资源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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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按照“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意见,加强与危房改造、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生态文明、扶贫产业发展相结合,因地制宜探索搬迁安置方式。今年年底前完成20万人易地扶贫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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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末端建设。分类编制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加快贫困地区实施水、电、路、气、房、讯“六到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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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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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和保障
民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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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清单。落实全省2016年基本公共服务项目3大类、74项内容的保障标准、覆盖水平和支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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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施就业保障。积极创造就业岗位,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健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到基层就业的激励政策。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退役军人免费接收职业培训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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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面提高教育、健康、医疗、养老服务水平。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民族地区高中基础能力建设。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体系。研究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合并。抓好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城市养老福利机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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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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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发展
环 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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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化法制环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力整治利益驱动办案、违法扣押冻结涉案涉企款物等行为,着力解决企业诉讼“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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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优化政务环境。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信息公开平台、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2358价格举报平台的应用运行,全面完成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第一批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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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优化社会环境。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管理标准,建立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阻工、扰乱项目建设治安等违法行为,优化工程建设施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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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降低营商成本。研究出台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政策,开展“降低运营成本、为企业排忧解困专项行动”,清理规范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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