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6〕6631号)要求,
我委即时向全社会公告申报通知,组织市(州)发改委、省直管县发改委(局),
围绕选项范围、选项条件、申报要求,积极开展申报工作。
经认真审核,拟确定47个项目申报2016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备选(详见附件)。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确保国家资金发挥实效,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至4月16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真实性、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是否存在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套取国家资金等情况,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实名向我委反馈。(联系人:吴哲华,联系电话:0731—89991084,传真:0731—89991084,邮箱:hnfgwhz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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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