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10日下午召开的省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我省即将出台《湖南省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办法》,进一步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办法》拟支持范围涵盖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满足以下3个条件,可纳入支持范围:一是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备案;二是已先行投入资金开展研究开发活动;三是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办法》中提到,奖补资金拟采取事前备案、事后补助的方式,由省财政按企业上一年度新增研发投入的10%予以补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原则上年度补助额最高500万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建有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且考核优秀的企业,首次纳入奖补范围的企业年度补助额最高1000万元。
申报审核程序初步定为:每年年初,省科技厅会同相关部门发布申报通知,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县市科技局申报,县市网络初审、市州复审,推荐上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会同相关部门依据上年度经税务部门审核的新增可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进行数据定。奖补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请省政府审批,按程序下达奖补资金。
《办法》还明确了科技、财政、统计、税务等部门在推进财政奖补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工作中的相关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