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的背景
一是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国家政策的客观要求。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中,十八届三中全会又作出了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决定。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生态文明的主战场、主阵地、主抓手,国家高度重视,出台了《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对全国循环经济的发展做出了战略规划,对近期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并要求各地区抓紧落实。同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了鼓励和支持的力度,实施了一批循环经济示范试点。
二是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必然选择。我省产业结构依然偏重,工业仍以重化工业为主,十大优势产业有六大产业是高耗能、高排放产业。面对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压力,就要顺应国际国内发展潮流,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为推动力,以发展循环经济作为转型发展的突破口,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从传统的“高开采、低利用、高排放、不循环”的增长模式,转变为“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可循环”的发展模式,构建完善的工业、农业、服务业和社会层面的循环型产业体系是我省当前转方式、调结构的必然选择,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
三是推进节能减排,建设“绿色湖南”的必由之路。我省一方面资源禀赋先天不足,全省主要资源人均占有量远低于世界和国家平均水平,能源利用效率总体偏低。另一方面水体质量持续恶化、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雾霾天气、地质灾害、农村面源污染、水土流失等环境问题十分突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的持续升级,面对严峻的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形势,就必须以改善生态环境为着力点,以发展循环经济为重要抓手,从源头上减少资源消耗,过程中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末端实现资源的再生循环利用。
四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的现实需要。通过近年来的着力推动,全省循环经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以稀贵金属、有色金属、电子废弃物、生活废弃物等为主的再生资源产业,以工程机械、汽车、轨道交通装备等为主的再制造产业,以农作物秸杆利用、林业“三剩物”和畜禽粪便综合利用为主的农业循环经济快速发展,循环型产业体系逐步成型。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发展呈现出集聚化、园区化发展趋势。涌现出汨罗工业园、永兴循环经济工业园、长沙(浏阳、宁乡)再制造示范基地、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等一批循环经济特色明显的园区。同时,万容科技、蓝田再生、同力循环、博世汽车、赢家环保、金健米业等一批循环经济骨干企业得到发展,部分稀贵金属综合回收工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机床、机械及洗车零部件再制造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全省循环经济发展的基础得到夯实,发展模式逐步形成,发展后劲持续增强。
二、《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的主要特点
《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是由省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经过前期调研、编制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和修改完善等五个阶段,历时近两年多时间编制完成的。整体上看,《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有四个特点:
一是切合湖南实际。《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既贯彻落实了国家的战略指导思想,又结合湖南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切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具有明显的湖南特色。如工业领域的循环经济发展主要是有色、钢铁、化工、建材、造纸、煤炭、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农业领域的循环经济发展重点是畜禽粪便和农林三剩物的资源化、循环化利用。社会领域结合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机床和零部件旧件等,发展再制造产业。
二是突出发展重点。《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既体现了我省循环经济从试点示范逐步转向全面推进的指导思想,对全省工业、农业、服务业和社会层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作出全面的部署,促进覆盖社会各个层面的循环经济发展。同时,又抓住了湖南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突出工业为重点领域,园区和企业为主要载体。
三是具有可操作性。《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既针对我省循环经济发展共性问题提出了总体思路、基本原则等,又针对不同行业、领域发展循环经济存在的实际问题,绘制了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链条模式图,图文并茂,清晰易懂,指导性、操作性比较强。同时,提出了实施循环经济“双十双百”行动计划、完善相关政策、健全法规标准、加强管理和监督、强化技术和服务支撑、建立统计评价制度、强化宣传教育等可操作强的保障措施。
四是目标科学合理。《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在立足我省循环经济发展的现实基础上,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五年规划相协调,提出了到“十二五”末主要资源产出率比“十一五”期末提高15 %,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总产值达到1800亿元等15项近期发展主要目标。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全省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近1200亿元, 2009年以来,年均增长25%。“十二五”后两年,通过努力实施“双十双百”行动,全省循环经济发展近期目标可以实现。在经过示范试点重点突破后,通过全面推进各层次、各产业的循环经济,到2020年,我省有望初步建立循环经济型产业体系、资源综合利用体系、资源再生利用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和发展机制,资源产出率大幅度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的中长期目标。
三、湖南省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任务
《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提出了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循环型农业体系、循环型服务业体系和推进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四大任务:
一是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重点是围绕有色、化工、建材、钢铁等我省传统优势产业,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源头减量;推动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大宗产业固废循环利用,园区循环化改造,合理延伸产业链条,实现能源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
二是构建循环型农业体系。在农业领域要着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推进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水产业之间的循环链接。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立体农业、有机农业。提高农业秸杆等农林三剩物和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农产品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推动工农业复合。 三是构建循环型服务业体系。以资源能源消耗较大的旅游业、通信服务业、零售批发、住宿餐饮、物流为重点,推进服务主体生态化、服务过程清洁化、消费模式绿色化以及与其他产业耦合发展。
四是推进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完善再生资源和垃圾分类回收体系,以废机电设备、废电线电缆、废家电、报废汽车、铅酸电池、废塑料、废橡胶、废纸、废旧金属等“城市矿产”资源的循环利用为重点,促进再生资源规模化利用。以工程机械、数码机床、汽车零部件、办公信息设备产品再制造为重点,建立再制造专业化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再制造示范企业。完善餐厨废弃物收运体系,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推行绿色建筑和绿色交通行动。充分发挥服务业在引导树立绿色低碳循环消费理念、转变消费模式方面的作用。
四、确保《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有效实施的主要措施
《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提出了六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在强化组织领导方面,将建立健全发展循环经济组织协调机制,把循环经济发展成效纳入政府年度考核体系等;在完善循环经济政策方面,将在产业、投资、价格和收费、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如保障循环经济产业项目用地、探索建立循环经济发展基金、尝试发行循环经济地方专项债券、制定鼓励生产过程废弃物资源化协同处理价格政策等;在加强管理监督方面,将完善循环经济促进法相关配套法规标准,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强循环经济管理,探索市场化管理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在加强技术保障方面,将加大科技投入,支持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加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健全循环经济服务体系等。在统计考核方面,将建立统计核算制度和数据发布制度,构建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对市县区政府进行年度考核等;在宣传教育方面,将进步加大循环经济知识普及力度,宣传典型案例,推广示范经验,在全省建设一批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推动循环经济理念和知识进教材、进课堂,进学校,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发展。但是措施也有一个逐步到位的过程,我委将尽快会同有关部门逐一研究制定,确保《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的贯彻实施。
五、我省近期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举措
作为全省循环经济发展的主管部门,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在近期重点抓好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一是抓好示范试点。实施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是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我们将狠抓国家政策机遇,全力推进13个国家级示范和省级循环经济县(城市)、园区和企业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双十双百”示范行动,即:实施循环经济十大示范工程、创建十个循环经济示范县(市)、培育百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力争在重大技术领域和重大项目领域实现突破和创新,以示范带动,在总结发现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树立先进典型,为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供示范和借鉴。
二是出台循环经济政策。会同有部门研究出台《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从财政、金融、税收、土地、技术等方面研究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建立湖南省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尝试发行循环经济地方专项债券,制定鼓励生产过程废弃物资源化协同处理价格政策等措施,重点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等重大工程。
三是完善循环经济法规。根据《中华人国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相关法律,制定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强化法律法规的约束,明确我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业、公民相关主体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权利与义务。目前,我委已会同有关科研院所和法律专家成立了工作组,在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草案。下一步,我委将在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程序报审,争取早日出台。(环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