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我省已获得命名的省级园林城市和县城达20个(此前已命名的包括衡阳市、浏阳市、醴陵市、汨罗市、津市市、资兴市、平江县、桂阳县、嘉禾县、临武县、汝城县)。同时,国家园林城市和县城共8个,分别是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常德市、娄底市、郴州市、长沙县。
省住建厅透露,下一步将把园林城市(县城)创建与绿荫行动有机结合起来,指导各地加强现有和新建道路绿化。按照城市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加快各类公园绿地建设和现有公园的改造升级。同时,积极开展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加强林荫停车场建设,大力推广立体绿化,加强山体和水系绿化。力争到2015年,全省县以上城市建成初具规模的林荫道路系统,林荫道路的比例超过70%,林荫广场和停车场比例超过60%,林荫小区和庭院的比例超过50%,立体绿化及江河湖岸绿化、山体和水系生态修复保护全面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