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园区新动能培育”专项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委按照“突出重点、择优扶强、发展特色、注重实效”的原则,经实地察看、专家评审、委主任办公会审议研究,拟将符合要求的22个项目纳入专项投资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公开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18年3月28日—3月30日)。在公示期限内,社会各界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发改委提出反馈意见,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改委地区处, 0731—89991526(兼传真) ,hnfgwdqc@163.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8号省发改委地区处(邮编 41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