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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一期(D栋实验楼)项目代建合同备案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9-01-10 16:46:58
  一、本项目为湖南省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一期(D栋实验楼)项目,实行全过程代建,工期控制目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止为720日(日历日)(含雨雪天气)。代建服务费综合优惠率20%。

  二、合同的履行。项目代建合同备案后,请尽快启动项目建设,代建单位在代建周期内承担建设单位的权利与责任,代行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职责,项目使用单位履行监督、协调和配合职责。双方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共同努力,协同配合,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遇有争议,应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依据代建合同相关约定协商解决,或提请我委协调。

  三、合同的补充与修改。已经备案的代建合同原则上不得擅自修改,遇有合同条款界定不明或存在疑义的,可咨询我委进行解释。确有需要补充或修改合同条款的,应签订补充协议,并提前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委。

  四、合同实施情况的监督。项目实施期间,请代建单位于每月5日前向我委报送代建工作月报,介绍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的重要节点,如初步设计评审、初步设计概算审核、项目开工、重大变更或概算调整审查、项目竣工验收及交付等环节实施时,应提前向我委通报。我委将适时组织对项目的监督检查,请予支持配合。

  五、项目推进服务。对涉及项目建设、合同履约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你们可随时向我委反映,我委将积极提供服务、帮助协调解决。

  六、项目后评价。项目代建工作完成后,我委将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代建单位履约情况进行后评价,后评价结果将记入项目代建单位的监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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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