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产业环保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日用化学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5000t/a洗涤剂异地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产业环保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星沙三一路2号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环保局 邮编:410100
联系电话:0731-8402004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日用化学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5000t/a洗涤剂异地搬迁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塘路 399 号丽奥科技有限公司厂区预留厂房 |
建设单位 | 湖南日用化学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将现有位于长沙市开福区浏阳河路1号1700吨/年洗涤剂生产线搬迁至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塘路 399 号丽奥科技厂区的锅炉房东侧预留场地,并将生产线扩建至5000吨/年规模。同时也将原实验室及实验设备搬迁至的丽奥科技表面活性剂研发中心楼一、二楼。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 措施 |
1、水环境:项目外排污水主要包括生活类污水和生产清洗废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设备、场地清洗废水以及包装桶废水。项目生活类污水经化粪池初级处理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三级标准要求,工艺废水依托丽奥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一级排放标准(NH3-N、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后,排入厂内中水回用池内,大部分回用于车间地面清洗水、循环冷却水、尾气淋洗等,少部分排放至城市污水管网,再进入长沙经开区城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大气环境:项目无外排的废气,无可挥发性有机物原料,仅有部分大颗粒粉尘,且配有布袋除尘设备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污染影响。 3、声环境: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安装在厂房内生产设备、车间机械通风所用得通风机和辅助设备运行是产生的噪声。预计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排放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其声环境影响较小,周围环境噪声仍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产生的废边角料、废次品经分类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本项目废原料包装桶危险固废,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利用。废成品包装桶材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处理;生活垃圾依托于丽奥科技公司的垃圾站,由区域环卫部门一天一清运,统一及时外运进行填埋安全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废物在采取上述各项措施处理后,各类固体废物和垃圾可得到较好的处置,对厂区环境及周围的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