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隆回县丁山经西洋江至洞口县城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湘发改基础〔2016〕493号
邵阳市发改委:
报来“关于审批《S241、S339隆回丁山经西洋江至洞口县城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市发改[2016]67号)以及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函[2016]257号、省国土资源厅湘国土资预审字[2016]31号、省环保厅湘环评[2015]119号、省住建厅建规(选)字第430000201500063号、省发改委湘发改环资备字[2016]037号、湖南天智交通建设技术有限公司湘交咨询字[2015]99号等材料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区域公路路网结构,改善洞口、隆回两县交通运输条件,满足沿线日益增长的交通运输需求,推动当地资源开发,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同意建设隆回县丁山经西洋江至洞口县城公路。
二、本项目起于隆回县六都寨镇丁山村,与原S219线相接,经西洋江、醪田、山门、岩山、湾塘铺,止于洞口县城花古村,与G241线(原S220线)相接。路线全长约58.73公里,其中隆回县段长19.06公里,洞口县段长39.67公里。
三、本项目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中起点至山门段28.25公里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山门至终点段30.48公里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麻古滩平溪河大桥桥宽采用24米)。本项目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四、本项目由洞口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担任项目法人,负责该项目的筹资、建设和管理。
五、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2729万元,其中隆回县段投资估算15675万元,洞口县段投资估算37054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除国省补助资金外,其余全部由邵阳市和隆回县、洞口县筹措解决。
六、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大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请据此开展下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并进一步优化设计,以节省投资。请督促项目业主进一步落实资金来源,在建设期间加强环境保护,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和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特此批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