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536安化县城段改线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湘发改基础〔2016〕494号
安化县发改局: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G536线安化县城段改线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安发改字[2016]140号)以及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办函[2015]609号、省国土资源厅湘国土资预审字[2016]15号、省环保厅湘环评[2016]40号、省住建厅建规(选)字第430000201600046号、省发改委湘发改环资备字[2015]414号、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华杰设发[2014]34号等材料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区域公路路网结构,改善安化县交通运输条件,提高国道G536线通行能力与服务水平,拓展城镇发展空间,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同意建设G536安化县城段改线工程(二期)。
二、本项目起于安化县原S308线K357+600处,经竹山园、大酉溪,止于原S308线K361+300处。路线全长4.51公里。
三、本项目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四、本项目由安化县创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担任项目法人,负责该项目的筹资、建设和管理。
五、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5963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除国省补助资金外,其余全部由益阳市和安化县筹措解决。
六、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大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请据此开展下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并进一步优化设计,以节省投资。请督促项目业主进一步落实资金来源,在建设期间加强环境保护,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和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特此批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