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320线汉寿新兴至常德经开区何家坪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湘发改基础〔2016〕349号
常德市发改委:
报来《关于呈报S320汉寿新兴至常德经开区何家坪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发改[2015]440号)以及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函[2016]103号、省国土资源厅湘国土资预审字[2016]20号、省环保厅湘环评[2016]25号、省住建厅建规(选)字第430000201600006号、省发改委湘发改环资备字[2015]447号、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湘咨评[2015]第155号等材料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区域公路路网结构,改善常德市交通运输条件,满足当地日益增长的交通运输需求,提升洞庭湖区防汛抢险能力,推动沿线资源开发,促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发展,同意建设S320线汉寿新兴至常德经开区何家坪公路。
二、本项目起于汉寿县新兴乡西林,顺接S320线汉寿县城至新兴公路,往西经常德经开区曹家湖,于邱家岗下穿二广高速公路,再经乌塘岗、郑家垱、枫树,于桃林加油站下穿石长铁路,止于何家坪。路线全长11.53公里。
三、本项目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2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四、本项目由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担任项目法人,负责该项目的筹资、建设和管理。
五、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299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除国省补助资金外,其余全部由常德市和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筹措解决。
六、本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大设备、材料采购,由项目法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委托公开招标方式。
七、请据此开展下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并进一步优化设计,以节省投资。请督促项目业主进一步落实资金来源,在建设期间加强环境保护,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和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特此批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