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鼎城区双桥坪至蔡家岗公路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湘发改基础〔2016〕348号
常德市发改委:
报来《关于呈报S313双桥坪至蔡家岗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发改[2014]57号)以及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办函[2014]580号、省国土资源厅湘国土资预审字[2016]18号、省环保厅湘环评[2016]10号、省住建厅建规(选)字第430000201600020号、省发改委湘发改环资备字[2016]0060号、湖南天智交通建设技术有限公司湘交咨询字[2014]50号等材料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区域公路路网结构,改善常德市鼎城区交通运输条件,满足当地日益增长的交通运输需求,推动沿线资源开发,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同意建设鼎城区双桥坪至蔡家岗公路。
二、本项目起于鼎城区双桥坪柿子铺,与二广高速公路双桥坪连接线相接,经枫树岗、大桥、长岭岗,止于鼎城区与桃源县交界处的蔡家岗高冲。路线全长26.17公里。
三、本项目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中的规定。
四、本项目由鼎城区人民政府负责组建项目法人,负责该项目的筹资、建设和管理。
五、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6429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除国省补助资金外,其余全部由常德市和鼎城区筹措解决。
六、本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大设备、材料采购,由项目法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委托公开招标方式。
七、请据此开展下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并进一步优化设计,以节省投资。请督促项目业主进一步落实资金来源,在建设期间加强环境保护,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和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特此批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