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城管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办理城市亮化提质工程可研批复和核准招标方式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城市品位,促进旅游事业发展,根据市政府《岳阳市中心城区2017年度城建计划》(岳政办函〔2017〕30号)精神及市政府领导指示,同意你单位实施城市亮化提质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岳阳市南湖大道、岳阳大道、南湖周边等。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主要对南湖大道旁建筑物、岳阳大道绿化及建筑物、南湖周边建筑物进行景观增补和公园、广场增加灯光夜景等。其中:岳阳大道5处;南湖大道8处;南湖千亩湖23处。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估算2749万元,资金来源:由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筹措。
五、项目建设期7个月。
六、七、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该项目年能耗折标煤总量为126.51tce。指标符合国家、地区及行业的节能指标要求,请你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和规范开展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开工建设。
八、项目招标事项:均实行公开招标、委托代理。
请建设单位凭此文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如扩大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变更项目选址均须到我委重新审批后才能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