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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株洲市公安机关计算机保密技术防范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6-28 11:00:02
       一、项目业主。同意株洲市公安局作为项目业主,组织实施株洲市公安机关计算机保密技术防范系统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株洲市公安局局机关、市交警支队和城市公安分局。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保密技术防护系统软件及其配套硬件设备,用于市公安局局机关、市交警支队和城市公安分局涉密计算机、公安信息网计算机和互联网计算机的保密技术防护。
       四、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25.31万元,资金来源为市本级财政资金。
       六、项目招投标。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投标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其它事项。
       1. 项目实施前需严格按照《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履行审批程序。
       2. 项目实施须根据本批复进行限额设计,并严格按批复内容组织建设,项目建设不得超出批复范围和批复标准。
       3. 项目业主必须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项目有关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实施。
       4. 项目业主应加强项目投资控制,防范、化解项目风险,杜绝工程领域腐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争取项目早日全面完成。
       5. 如需对本批复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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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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