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意项目名称由“湘水湾码头建设工程”修改为“杜甫草堂修复工程”。
二、同意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取消架空平台、码头服务区、浮桥、游艇泊位;增加防洪堤及回填工程。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由12350平方米调整为7250平方米。
三、同意项目总投资由9428万元调整为10236.1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872.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363.24万元,预备费730.2万元,建设期利息270万元),新增投资808.15万元。
四、本批复仅用于调整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规模及投资规模,与株发改审〔2017〕5号文一并使用方为有效。项目其他内容不变,仍按株发改审〔2017〕5号文执行。
五、项目业主须依据本批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调整手续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项目业主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