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委《关于批复桃江县国有工矿棚户区联合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益发改 [2015]294号)、可研文本及评估报告和相关附件均悉。为加快我省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和治理,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以及你市棚改实施方案和桃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供的入户调查等资料,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改善你市裕民建材冶炼总厂、八三锑品冶炼厂、建筑材料厂、冶炼化工厂等4家工矿棚户区职工居住和生活条件,原则同意你市按照国家要求和城市规划实施桃江县市属国有企业工矿棚户区联合改造工程。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治理改造棚户区800户,其中益阳裕民建材冶炼总厂324户,益阳八三锑品冶炼厂79户,益阳建筑材料厂306户,益阳市冶炼化工厂91户。就地新建小区选址于桃江县灰山港镇原湖南省益阳裕民建材冶炼总厂内,总建筑面积71227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70594平方米,800套(安置棚户区居民800户),卫生站、社区服务用房、市政公用设施、商业网点等建筑面积633平方米。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估算10948万元,其中基础设施投资1355万元。资金来源,主要由居民和企业多渠道筹措解决,国家给予适当补助。该工程项目法人为桃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节能。原则同意相关节能和节水措施,下阶段要按照有关要求,强化节能方案设计。
五、在后续设计工作中,要认真做好地质勘探,按照城镇总体规划和有关要求,进一步补充论证、优化工程设计方案;要以人为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征收拆迁工作,妥善处理搬迁居民安置等事项,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安定稳定。
六、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等均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管。
请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和相关建设条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定以及建设程序要求,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