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委《关于审批永州市宁远县九疑山水电管理站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永发改[2015]262号)、项目的初步设计和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建保[2010]56号文件要求,我委委托中介机构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了审查。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宁远县九疑山水电站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二、总图和建设规模
1、原则同意新建小区选址。项目选址于宁远县宁九公路旁,新建疑云小区。
2、原则同意新建小区总平面布置设计。
3、小区为异地新建。新建小区总建筑面积2665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5875平方米、300套(安置棚户区居民300户),社区服务用房、市政公用设施、医疗卫生用房等建筑面积781平方米。具体建设规模详见附表。
三、建筑。原则同意小区各单体建筑各层平面布置和立面设计,共设计1栋3层公共建筑和8栋6层住宅楼,其中1#、3#—8#为每栋3个单元,一梯两户;2#为4个单元,一梯两户,共计300套。
四、结构。同意设计使用年限50年,安全等级为二级,小区住宅按6度进行抗震计算。
五、节能。原则同意初步设计(修改稿)的节能设计内容。
六、原则同意电气、照明、给排水及环境保护设计。
七、概算。工程概算总投资4439万元,其中基础设施投资768万元。资金来源:主要由居民和企业多渠道筹措解决,国家给予适当配套基础设施补助。要严格控制投资,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建设成本,确保棚改居民得到实惠。
八、其他。切实做好地质勘探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消防、供水、排水、供配电和环保等方面的其他要求,按照有关部门意见和国家规定落实。
请抓紧完成前期工作,落实开工条件,尽快启动项目。依法依规保护相关利益人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